第1057章 阿姆斯特丹(2 / 2)

荷兰东印度公司过去几十年苦心经营的香料航线,如今十之七八已经落入大明手中。

但香料在欧洲是硬通货,只要肯交税、守规矩,香料贸易还在继续,只不过掌握香料群岛的大明拥有的绝对的定价权。

这对于习惯了自己控制航线的荷兰商人而言,无异于在脖子上套了一根看不见的绳子。

这就导致阿姆斯特丹的市场出现了一种新的繁荣,大明商船带着东方货物进入阿姆斯特丹。

荷兰商人再把这些货物转卖到德国、法国、英格兰、丹麦乃至意大利。

于是走在阿姆斯特丹的码头区,挂着大明日月旗的商船与穿着大明衣饰的商人随处可见。

甚至有越来越多阿姆斯特丹本地人,也开始学着穿起了大明样式的衣衫,甚至请人给自己做了交领袍服,尽管穿在身上的样子多半有些滑稽,可他们依旧乐此不疲。

这些人未必明白大明衣冠中那套“人立于世,当有其仪”的深意,他们只是下意识向着强者学习,向着比他们先进的文明靠拢。

一个强盛国家真正的影响力,从来不只是军队走到哪里,旗帜就插到哪里。

有时候,一件衣服、一种茶叶、一种生活方式,都足以让另外一个民族乐此不疲的追逐学习!

哪怕只是东施效颦,也足以成为一种风潮!

而大明理藩分院,便坐落在运河环区的皇帝运河畔。

这里距离阿姆斯特丹旧城区并不远,方便与荷兰共和国议会、市政官员交涉;河道连通外海港口,大明使团、货船可以直接驶入门前码头,货物人员上下极为便利。

在这片寸土寸金的土地上,大明理藩分院却占地极广,前后少说二十余亩。

门口驻守着一支禁军小队,甲胄鲜明,腰刀佩火铳,目不斜视,过往的商贩行人不由自主地放轻脚步,压低了声音,仿佛那一堵高墙之内是另一个世界。

理藩分院分为东西两院,两院之间则由长廊相连。

东院负责理藩事务,处理外交、通商、人员往来以及与尼德兰共和国官府之间的各种事务。

西院则更加热闹,是大明荷兰商会所在。

此商会由理藩院佥事、驻尼德兰分署掌印官赵铭亲自组织,虽名为商会,实则半官半商。

海外行商,最怕的不是货卖不出去,而是被当地官府刁难、被同行恶意压价、被地头蛇欺骗,甚至在异国发生纠纷之后无人出头。

而大明荷兰商会,则可以出面负责协调商人、统一价格、调节出口份额以及处理重大纠纷等事务。

在不违反大明律令和通商条约的前提下,商会会尽量避免大明商人彼此压价竞争,更不允许有人为了抢市场而故意砸价。

在异国他乡,衣不如新,人不如故,有了理藩分院和商会撑腰,便能解决大多数障碍,甚至与当地官员的交涉,都有了可以依靠的后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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